各区、县档案馆,市城建档案馆,各部门档案馆,各企业、事业单位档案馆:
国家档案局从今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9日(即“国际档案日”)定为各级档案部门的集中活动日,并组织开展主题鲜明、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。根据《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“国际档案日”宣传活动的通知》,并结合上海成功举办多届档案馆日宣传活动的经验,为进一步促进档案工作服务大局、服务民生、服务社会,拓展档案文化传播,提升社会档案意识,我局决定于“国际档案日”之际举办第七届上海市档案馆日宣传月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围绕第一个全国性“国际档案日”宣传活动主题“档案在你身边”,本市活动主题为“‘城市记忆·经典上海’第七届上海市档案馆日宣传月系列活动”,以丰富多彩的档案文化传播活动,回眸上海历史变迁,彰显上海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,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、温情感人的人文之美。
二、活动时间
第七届上海市档案馆日时间与“国际档案日”相同,即6月9日。
活动时间拓展为一个月:5月9日至6月9日。
三、参加范围
本市各级各类档案馆。
四、活动地点
设主会场与分会场。主会场设在市档案馆外滩馆(中山东二路9号),分会场由各档案馆自行设定。
五、活动安排
为配合第七届上海市档案馆日宣传月活动,上海市档案局馆将举办新版“城市记忆”主题展,上海市首批档案文献遗产及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发布,召开向社会开放第25批beplay滚球app下载 发布会,开展“城市记忆·经典上海”影像作品征集活动,邀请名家在“东方讲坛”举办“城市记忆·上海故事”系列专题讲座,及学生系列活动等。
各档案馆围绕本届档案馆日活动主题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、科学策划,以面向基层、服务群众作为宣传活动的宗旨,在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分会场活动。可组织街头宣传活动,在公共场所张贴《档案知识普及宣传挂图》,设立咨询点,散发宣传品,向公众集中宣传与咨询,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;可借助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,或在报刊登载宣传档案工作的文章,或在电台、电视台组织档案节目;可采取动漫、网络视频、手机短信、电视滚动字幕、户外电子屏信息、电子书、微博等方式发挥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;可举办展览、报告会、座谈会、讲演比赛、唱歌比赛和档案知识竞赛等档案宣传活动。
宣传月活动结束后,各档案馆要及时将分会场活动信息(含照片)报送我局业务指导处。
六、报送方式
请各档案馆于4月19日(星期五)前将分会场活动计划方案(见附件)报我局业务指导处。我局将根据各档案馆上报的计划方案,统筹安排各分会场的活动时间,确保本市档案馆日活动丰富、有序、精彩。
七、联系人
上海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:薛文
电话:62086242传真:62193001
电子邮箱:daywzd@yahoo.com.cn
附件:1.《第七届上海市档案馆日宣传月活动方案反馈表》
2.《“城市记忆·经典上海”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方案》
上海市档案局
2013年4月10日
附件1
第七届上海市档案馆日宣传月活动方案反馈表
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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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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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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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拟在 档案馆日 活动期间 开放档案 |
□否 |
□是 拟开放数量: 拟开放档案情况(内容、形成年代、特点等):
上海解放专题及其它特色档案情况: |
分 会 场 活动计划 |
活动日期:月日时活动地点: (请附活动方案) |
是否拟邀请市档案局领导出席分会场活动 |
□是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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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“城市记忆·经典上海”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通过组织摄影、DV或微电影类影像作品征集活动,发动各级各类档案馆、社会组织和市民共同参与记录上海的城市变迁发展,展现上海城市生活的经典与美好,宣传档案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,以进一步提升社会档案意识,扩大档案宣传的规模效应。
二、作品要求
1.作品以“城市记忆·经典上海”为主题,可以通过摄影、DV或微电影的形式,记录创新驱动,转型发展近三年来上海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,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和温情感人的人文之美,回应上海人民对美好城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2.作品可以用纪实手段反映真人真事,也可通过艺术创作诠释主题思想;要求主题鲜明、内容健康,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观赏性。
3.作品图像清晰、结构完整。摄影作品需提供电子版,分辨率为150dpi-300dpi,文件大小应为3MB以上,保存为JPEG格式,黑白、彩色均可;DV或微电影放映时间为3-15分钟,保存为wmv/avi/rmvb/mp4格式。
4.所有照片、视频必须为投稿者原创,在片头或片尾注明作品的主创人员;如有抄袭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评和获奖资格,并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对投稿作品,主办方拥有公益性的使用权和出版权。
三、作品征集、评选和奖励办法
1.征集办法。2013年7月9日为作品截稿日期,各级各类档案馆组织创作的作品,由各档案馆统一收集并进行初评筛选,可分别推荐摄影作品20幅、DV或微电影5-10部,报送上海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;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作品及参赛报名表(附后),报送上海市档案馆利用服务部。
2.评选及奖励办法。2013年7月15日至30日,市档案馆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,并视情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并进行宣传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业务指导处联系人:薛文电 话:62086242
地 址:仙霞路326号邮 编:200336
电子邮箱:daywzd@yahoo.com.cn
2.利用服务部联系人:邬霜鹤、许瑾电 话:63335177;
地 址:中山东二路9号邮 编:200002
电子邮箱:shidanganguan@163.com
“城市记忆·经典上海”影像作品征集大赛
参赛报名表
作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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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件类别 |
□摄影□DV □微电影 |
参赛者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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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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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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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/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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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 |
□学生□在职人员 □自由职业□其他 |
联系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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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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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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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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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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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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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要 文字说明 (100字以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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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 |
本人承诺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,且无一稿多投。若有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,其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。 承诺人签名 |
参赛类别 |
□个人 |
□单位选送 (盖章) |
单位名称: 联系人姓名: 联系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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